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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集成电路学院期末考试作弊行为相关处理的通报

2024级谢同学《大学物理A》携带小抄;2024级黄同学《模拟电子技术基础》违规使用手机;2025级孙同学《思想道德与法治A卷》违规使用手机。

根据《湖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(修订)》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二款、第三款规定及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规定,经学院研究决定,对以上三位同学予以警告处分,在院内进行通报批评,取消三位同学2025-2026学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,学生团员、党员发展资格。

请各位同学吸取教训,引以为戒,学院将继续严格执行《湖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(修订)》,对于不听从劝诫,继续违反学校考试规定的同学,最高予以开除学籍处理。请各位同学严格遵守学校考试规范,严禁触碰纪律红线。

特此通报。



湖北大学集成电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6年2月28日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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